第一版主网 > 藏经阁 > 猎艳日记 > 分卷阅读30
    橱门又关上。

    他环显房间一周,寻找有没有什么遗留物。

    等百分之百确定没留下任何东西,他才安心地移步走向房门。

    奇怪的是门把旋了又旋,怎么打也打不开门。

    明明记得刚刚进来的时候,房门根本没锁,现在怎么被人由外面锁住了呢?他不相信地握着门把猛摇猛扭,终于绝望地松了手。

    他半蹲身子拿一只眼睛凑到猫眼去看,外面走廊没任何动静,他只能看到猫眼正前面一小片墙,其他什么都看不见。

    这下他真正变成被人逮获锁在笼里的猎物了。

    他左思右想,想不出到底怎么同事?不过他也知道不能坐以待毙,所以急忙动脑筋,想逃命的途径。

    而且——他的意大利制高级男鞋,怎么不翼而飞了呢?他不相信地半蹲身子往鞋柜里仔细瞧了又瞧,慕容若兰那两双高跟凉鞋端端正正的摆放在那儿,就是他的男鞋不见了。

    不可能的,不可能!他只好放弃找他的鞋子,然后看看窗子,除了从那儿跳出去之外,小房间没有任何出口。

    他的心脏怦怦跳,因为窗外车声隆隆,好像有警车的警笛声。

    走廊上也好像有人在走动,万一跳出去时被人发现了怎么办?霎时间他感到眼前一片黑,两腿又疲软无力了。

    努力挣扎好一阵子,他跟跆着脚步靠近窗口。

    一手拉开窗帘,这才想起应该先把房间里的灯光关掉。

    所以他又走回头,熄灭了灯。

    黑暗中摸着墙走到窗边儿,打开窗子探头往外看了看,幸好巷子里没人。

    他没穿鞋子,因为鞋子不见了。

    他只穿袜子,跳窗着地时没发出太大的响声。

    他四处张望一下,知道没被人发现,很放心地反过身,轻轻关好窗子才离开窗下,走着猫步绕到前面的玄关。

    地上阴湿,袜底冷冷的,身子忍不住打起颤来。

    他飞也似的夺门逃出去,不小心在小区里绊到地上的砖块,没穿鞋子的脚趾头痛得差点儿没叫出来。

    他万般狼狈地坡着脚走出小区,在大马路的人行道上站了好一会儿,好不容易才拦到一部出租车。

    万幸,万万幸,出租车司机并没发现他没穿鞋子。

    不过他上了车子以后,只说了一句「弄海园」,就全身脱了力一样,整个人瘫在车座里,神智都快不清了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车后传来警笛声。

    他想,恐怕是出租屋里已经有人发现女尸而报了警,警车追着他来了吧?他蜷缩身子,眼睛都闭起了。

    正等着大难临头,警笛声却由车边呼啸而过,警车超越他们的车子飞驶过去了。

    「那儿发生车祸吧?」司机慢条斯理说。

    他在弄海园大门前面好远的地方就下了车,因为他知道不能不提防任何可能变成证人的人。

    距离弄海园不远的那段路,他走得很辛苦,因为袜子又重又湿,踩在地上好冷。

    而且刚刚在滨海新村小区里绊到砖头受伤的脚趾,好像针刺般抽痛。

    拖着步子好不容易走进房间里,脱掉潮湿带泥又带血的脏袜子,才看到原来大拇趾的趾甲掀脱一半。

    他掏出手帕里紧伤口,双手抱着伤脚,把身子蜷曲起来。

    但是摸摸口袋,他想起应该先确定一下,从女尸颈上解下来的领带,是不是真正是他的。

    他失望极了,因为领带的里布绣着他的英文名缩写。

    不是他的,会是谁的?也许……也许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,他那条熟悉的领带还挂在衣橱里!他兴奋地一跃跳过去,猛力拉开了衣橱门!霎时他的脸颊一刺,好像一把火剪刺入他的左脸。

    他伸手一摸,摸到一片血!原来有人在他的衣橱门上装了机关,在他打开橱斗的时候,一块薄薄的金属片被弹出来,不偏不倚射准了他的脸。

    他看地上,一段竹扫帚上拆下来的小竹枝静静躺在那儿,就是它把金属片给弹出来的。

    他感觉眼前一片黑,因为衣橱里整整齐齐挂着十多条领带,就是单单少了那条褐红色的!忽地,他掩面哭起来,像个未成年的少年一样,他要把一肚子冤屈哭出来,彻彻底底哭个痛快!他一手捂住左脸颊上的伤口,跌跌撞撞坐到书桌前面。

    这才发现书桌上用镇纸汇着的那本「猎艳日记」不见了。

    他绝望地投出半个身子伏到桌面上。

    当他再度抬起头来的时候,脸色白得像一张纸,茫然无神的眼睛也像死人一样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的清早,李若娴来到慕容若兰的房间外面,她是找若兰一起去学校报道。

    可她按了几遍门铃,又使劲敲了几下门,始终没有回音。

    李若娴把门把一转,门轻易地被打开了。

    李若娴走进去,喊若兰的名字,但还是没有回应。

    她走到若兰的卧室,没发现若兰。

    突然,李若娴看到柜门缝中冒出一小截褐红色的男人领带。

    「奇怪,这小妮子衣柜里竟然有男人的领带?」李若娴伸手拉开衣柜门,霎时间,一具裸体的女尸扑向她来,李若娴抖着双手扶住她,这才发现女尸就是若兰!想不到这个昨天和她一起从家乡返校的姑娘,竟这么不幸遇害身亡了!李若娴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,一股骚尿从她的小内裤里渗了出来,流到地上,一些顺着她的大腿,流到了她穿着高跟凉鞋的脚上。

    可怜的李若娴吓尿了。

    派出所的警察接到报案,火速赶到现场。

    他们对现场拍照后,把慕容若兰的尸体搬到床上,并把插在她阴道里的高跟凉鞋拔出来。

    眼前这个女人的舌头伸出口外,女孩子的脖颈上有暗紫色血痕,这个姑娘的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。

    受害者脖颈留有一圈粗粗的勒痕,显然是被凶犯扼勒窒息而亡。

    受害人死前与人发生过性关系,阴道内留有精液。

    经法医检验,死者系颈部呼吸道受暴力压迫,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,属他杀,并从其阴道内检验出有精液。

    从房东处查询证实,该租客名叫慕容若兰,警方在侦破案件时发现,慕容若兰,女,20岁,生前是一名大学生。

    未婚,独居。

    验尸表明:慕容若兰系非处女,身上遗留新鲜精液,身上没有抓痕,似生前未与人有过激烈搏斗。

    案发现场有慕容若兰的生前照片,从照片看,慕容若兰眉清目秀冷艳惊人好个芙蓉娇貌。

    法医宣布慕容若兰确实已经死亡后,她的尸体被送去解剖。

    去了派出所做了笔录后,李若娴独自一人去学校报道了。

    但现在的她没想到,仅仅12天后她就遭到了慕容若兰相同的下场:遭到了凶手杀害,也是一丝不挂地死掉,死前惨遭强奸。

    精神恍恍惚惚过了十天,九月十一日早上,李国雄以杀人嫌疑犯的罪名,在王朝大饭店三〇五号房间被警察逮捕。

    算算日子,刚好是他从慕容若兰的房间跳窗逃走以后的第十天。

    这十天里发生了一件事情——发现叶雨菡尸体的许丽在九月六日惨遭奸杀,她的尸体和叶雨菡一样全裸。

    警方所以能够在短短的十天时间里找到李国雄,主要线索是他那双刻着英文名缩写的意大利制高级男鞋。

    十天来,他一次也没想过自动到派出所报案,只是有气无力地一天捱过一天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他哪儿都没去,只有在第三天去了一趟弄海园。

    那是因为担心当天晚上载他去弄海园的出租车司机认出他来,所以决定把行李全部搬走。

    但是到了那儿,打开房门又发现,那天掉在地上的一块金属薄片和一小截细竹枝不见了。

    显然在他没来以前,有什么人曾经来过。

    虽然满心不安,他还是按着原来的计划,把床上的毛毯收入一只棉被袋子里,又把衣橱里的各类「猎装」统统塞进去,拿一条绳子捆绑好了,写上老家住址和父亲的名字,以大件行李托请货运公司运走。

    顺便找房东结结帐,把长期包租的房间退掉了。

    白天上班的时候,他像没事人一样。

    但不忘偷偷留意广播警方寻找犯人的消息。

    警方一直在追寻一名叫「李明镐」的外国男人,当然这线索不会跟他扯在一起,所以他很放心地安慰自己说,也许能够逃过这次大灾难。

    下班以后,他哪儿也不敢去。

    每天晚上关在饭店的房间里,望着天花板发呆。

    每次入睡就做噩梦,半夜里被噩梦吓醒时总是一身冷汗,没有一夜睡得安稳。

    他很怕看新闻,却又忍不住想看。

    每天一大早就打开手机的新闻客户端,仔仔细细看追寻「李明镐」的消息。

    报上推断说,三起凶杀案可能是同一名凶手干的,但一直找不出凶手。

    直到一个星期以后,电视新闻才报导说,专案小组在慕容若兰的房间里找到重要的犯人遗留物。

    接受访问的专案小组组长很有把握地说:「不日可以破案!」没想到在电视上露面的那位警长,几天后会当面逼着他问话。

    李国雄看电视时根本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一天。

    李国雄被逮捕那天早上,他坐在途往公安局的警车里,不禁回忆起两个多月以来的每一件事。

    坐在他两旁的警察们,说话时嘴里飘出早餐的香味,那是温暖家庭的温馨气味,他好怀念也好羡慕那样的家庭气味。

    被拘留查问的时间,他像呆子一样,只有一味的否认杀了人。

    因为禁止会面,所以他连自己的律师也见不到面。

    拷问他的警官一直逼他认罪。

    因为有一大堆确确实实的证据,他却死也不肯承认杀了人。

    警方认为李国雄是一名最狡猾的可恶凶犯。

    李国雄的最大弱点,是提不出行凶时间的不在场证明。

    当警察问起他那双意大利鞋放在什么地方的时候,他说摆在门口。

    这话引起了众人的冷笑。

    因为警察是在慕容若兰的被橱里找到的,还用一张旧报纸包着呢。

    警方由那双鞋子取到了若兰和李国雄两人的指纹。

    从他老家搜查到的行李里面,找到那条重要的褐红色领带,同时也找到了三只高跟凉鞋、一只单只的女用长筒丝袜、一条沾满了女性分泌物的丁字内裤和两把钥匙。

    高跟凉鞋分别是和插在三个死者阴道里的那三只高跟凉鞋是同一双;长筒丝袜跟勒死叶雨菡的那只是同一双;内裤是叶雨菡的;钥匙分别是叶雨菡和慕容若兰房间的。

    领带是李国雄自己塞进一件西装上衣口袋的,内裤是他放进包里,所以他承认。

    但是那只长筒丝袜和钥匙,还有那三只高跟凉鞋——却完全没有记忆。

    他想了半天想不出什么时候拿了那几样东西。

    他对自己的迷糊,完全失去信心了。

    另外更叫他莫名其妙的,是警方从三名被害者下体取到的精液,跟他一样是ab型,在分析dna后,确认就是他的精液;而从慕容若兰的指甲缝里探到的血迹是rh(-)ab型。

    这种血型很特殊,两千人才有一个,是这一型的血型,所以李国雄哑然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虽然他到达叶雨菡和慕容若兰的房间,发现她们被人勒死的那两个晚上,他在她们的房间里只停留了极短暂的几分钟,不可能做出那种事。

    慕容若兰在她死亡的当天和他做过爱,所以慕容若兰的阴道里有他精液是一定的;叶雨菡的阴道里也有可能有他的精液,因为叶雨菡是在八月十二日凌晨被杀身亡的,而她最后一次和他做爱是在八月十一日早上,那天叶雨菡好像发情了,还没前戏她就湿透了内裤,做爱的时候还潮吹了,最后他在她体内射精了三次;但是孙紫萱的阴道里也有他的精液也太扯了吧——因为他最后一次和孙紫萱做爱是五月二十八日,而孙紫萱遇害的日子是六月十三日!但他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用,谁也不相信呀。

    他绝望了,所以闭口不说话。

    被关在拘留所的日子,他每天面向壁,苦苦思索到底是谁干的?是谁?是谁??他想了两三天想不出任何头绪,终于放弃一切,连想都不要想了!死刑李国雄,二十九岁。

    职业:技术总监。

    十二月十五日,于滨海地方法院被判死刑。

    罪名是故意杀人。

    但被告不承认起诉书上的罪行。

    孙紫萱(六月十三日)、叶雨菡(八月十二日)及慕容若兰(九月一日)三起被杀案,罪证充足,被告被判有罪。

    被告的自白书被认为不实而未被采用。

    一审开庭时被举出的证物如下:1。

    意大利短靴一双(置于慕容若兰的房间内,为被告的现场遗留物。

    )2。

    红褐色领带一条(与慕容若兰尸体颈上的勒痕吻合。

    )3。

    肉色长筒丝袜一只(与勒死叶雨菡的那一只是同一双。

    )4。

    白色高跟凉鞋一只(与插在孙紫萱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。

    )5。

    黑色高跟凉鞋一只(与插在叶雨菡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。

    )6。

    粉色高跟凉鞋一只(与插在慕容若兰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。

    )检察官对现场鉴定人的问话:问:被害者(慕容若兰)对加害者有没有抵抗的